根据《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工作的意见》(景民宗〔2015〕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激励少数民族发展茶产业,经县农业局、财政局、民宗局结合景宁茶产业的调研,近日出台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茶产业扶持政策》,从2015年开始执行。
一是少数民族当年连片或零星新开发2.5亩以上(含以村为单位少数民族联户)茶叶基地的,绿茶每亩补助400元,景宁白茶每亩补助750元。
二是少数民族村当年连片或零星新开发茶叶基地面积达25亩以上(含以村为单位联户、单户),绿茶每亩补助750元,景宁白茶每亩补助1350元。
三是对茶产业扶持政策以本次下文为准。具体事项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