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二,南京市民罗先生向媒体投诉,说自己在乘坐g3次列车从北京南站前往南京南站时,在餐车上遭遇“强制消费”——如果坐在餐车里,就必须要买一杯价值88元的茶水。罗先生不想买,但乘务员屡次推销,最后他烦不胜烦便买了一杯。高铁餐车为何变成了“茶座”?为什么列车员要“强制推销”?一杯88元的茶究竟长什么样?是不是所有的列车都有这个项目?扬子晚报记者展开了调查。(8月31日《扬子晚报》)
88元一杯的高铁茶,飘出一股浓浓的铜臭味
根据记者的实地调查,正如乘客投诉的那样,不仅“强制消费”88元一纸杯的茶水,而且乘客如果不愿消费,就不能在餐车改成的茶座边落座;甚至以“卖完了”为由,不向乘客出售廉价盒饭;乘客如有需要,只能购买65元和95元两种价位的盒饭。即使乘客向12306热线进行投诉,解决问题的希望也非常渺茫。而据业内人士透露,列车员卖力推销,可能因为有“提成”。且出现这种高价强制消费的“茶座”,不只在北京、济南等铁路局部分列车,其他列车也有此现象;甚至还有列车上的茶座最低消费达到99元。还有列车员声称,他们高铁上茶的价格都是经过铁路局批准的。
是否真正经过铁路局批准,并没有人给出明确答复,但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没有经过铁路部门的“批准”或是允许,餐车不可能撤掉餐桌改成茶座,更不会明目张胆的对乘客进行强制最低消费。而在2007年,当时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曾在公开采访中表示,列车餐车是供旅客用餐的,如果餐车改为其他用途,用来买卖座位,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并曾承诺:如果发现违规状况,可以向铁路监察部门举报,有投诉电话12306。然而事实上,铁路方面并没有法规条文对餐车售卖食品予以明确规范。唯有铁路总公司在《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标准》中有要求,要保证旅客列车有2元以下矿泉水、15元以下盒饭等供应,且不得断供。但实际上列车员一句“卖完了”,继而兜售65元和95元两种价位盒饭,显得理直气壮。虽然有律师表示,动车餐车服务同样适用于《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车如果强行限制旅客的最低消费,将不被相关法律保护。然在列车车厢这个封闭的“小社会”里,乘客旅行的各种物资需求,除了从列车上购买,基本没有第二项选择,卖什么、怎么卖、价位在多少,相关法规的约束显得很苍白,甚至就没有针对列车以座位资源“捆绑”食品茶水销售方式的明确法规。高铁餐车“卖茶”,实际游走在违规和不违规的边界上。
尽管铁路也成了“公司”,但它不仅由“国家控股”,而且承担着公共运输的社会责任,在追求合法利润的同时,更需承担为社会大众提供安全出行的义务和保障,尤其应强调服务规范。实际上,无论是强卖高价茶水,还是以廉价盒饭“卖完了”为由,迫使乘客选购“天价盒饭”,应该都不是国家铁路管理部门的意愿,更不可能得到国家铁路相关部门的明确批准,而是地方铁路公司逐利思维造成的“靠山吃山”,但也不排除国家铁路总公司相关方面的默许甚至纵容。
平心而论,即便是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的央企国企,同样也需要在合法生产经营中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铁路公司当然也不例外,然作为承担国内客货运输、在大动脉上处于垄断性质的重要公共运输工具,就需要承担相应重要的社会责任,并不能像民营企业那样“法无禁止即可为”。尽管还没有明确法规对列车茶座强卖88元甚至99元的一杯茶水进行制约,但利用列车座位资源,将茶水作为牟取暴利的道具,不仅有悖商业理论,违反国家铁路为人民的宗旨和铁路总公司的公开承诺,更是在打国家法律法规的“擦边球”,一纸杯看似绿色诱人的茶水,飘出的却是一股浓厚的“铜臭味”,既有损国有铁路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也暴露出某些基层铁路管理者的无度贪婪,更需要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查究才是。(朱永华)
高铁茶并没有强制消费,
只是控制餐车人数的举措
88元一小纸杯的高铁茶,不仅没有“强制消费”,反而应该算得上是一种控制餐车人数、维护餐车秩序的必要举措。必须明确的是,高铁也是企业,列车的餐车本来是用餐的地方,应该属于用餐的乘客,不是无座乘客“蹭座位”的地方。既然买了站票,就应该老老实实在旅客车厢站着,或与他人合坐。如果绝大多数无座票乘客,都占着餐车的座位不消费,餐车岂不是要被挤爆?一位律师说得好:如果旅客没有消费活动却占据餐车座位,不仅可能影响他人前来就餐,也对餐车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这些年来,有乘客乘火车没有买到座票,很多人会选择去餐车,然后被要求进行餐饮消费的情形下,屡有此举是“强制消费”还是“合理经营”的争议。对此,我们除了需要从真正用餐的乘客角度考虑问题外,还需要放在更广的视野来权衡这个问题:高铁改制成了企业,餐车是其营业性场所,需要做生意,需要有人消费。如果在餐车也可以占座不消费,那么,我们去餐馆、酒吧、咖啡馆等,是否也可以占座不消费?乘客购买了车票,只意味着高铁必须将之安全送达目的地。
对这类投诉,最该质疑的是88元一杯茶水之类的“天价消费”。88元一杯茶,在这趟高铁上算是最便宜的,据说有的列车“茶座”最低消费是99元,且用一次性杯子来冲,无疑远高于市价,甚至是市价的十几倍。但市场经济规律是周瑜打黄盖,愿意打也愿意挨,不想消费的乘客可以选择离开。
强制消费的高铁茶,表明
垄断经营越来越失去市场
取消矿泉水,换成高价茶。7月2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全国各高铁站即日起将不再向动车旅客提供免费矿泉水。本来,水“变”茶,是一种“服务改进”,应该散发出浓浓的醇香。可是,价格很丰满,茶水很骨感,尤其让人咽不下这口“茶水”的是,它居然是强制消费的霸王条款。无论是一瓶矿泉水还是一杯茶水,都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是乘客第一、服务至上,还是利益第一、利润至上?地球人都知道。
火车“卖货郎”出现“卖货难”。“香烟啤酒矿泉水烤鱼片,白酒饮料方便面火腿肠。”火车上卖货郎出口成对联,吆喝完还不忘加上横批,“腿收一下”。这样熟悉的场景,多少次出现在我们归乡的路途中。报纸上有篇新闻写道:2月9日,下午两点半,北京西开往西宁的t175列车上,盒饭售货员王磊推着小车畅通地走在车厢过道里。虽然春运,北京到西宁全程21个小时,王磊只卖出了50盒,这一数量比旺季少了近一半。火车盒饭里装着“微经济学”,见微知著,垄断经营越来越失去市场。
高铁强制消费是典型的“杯具”。高铁上行驶的是通往市场经济的列车,不能偏离市场经济的轨道,否则就会出现“危险”。敬畏市场,遵从市场经济规律,才能走得更远、跑得更快。然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热衷于“强制消费”,就是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其结果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在日趋激烈的交通运输竞争中,“用脚投票”是市场法则,“强制消费”极有可能输在“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起跑线上。
铁路的市场化之旅必须“乘坐高铁”。一方面割舍不下“内部票”福利,传承计划经济时代的“遗风”;另一方面又开辟新的“生财之道”,逆市场规律而行。这样的市场化改革不仅不彻底,而且有“跑偏”之嫌。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一员,不应该扮演“杯具”角色,而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公共责任,履行公共交通义务。为此,铁路改革既不能按下“暂停键”,停在“停靠站”,又要防止“跑错轨”“走错路”,必须在方向与路径正确的前提下,加速前进。(李云)
88元一小纸杯的高铁茶,
犹如给“山大王”的买路钱
坐过火车的人都知道列车上的东西贵,可是,当肚子饿得咕咕叫时,也就得硬着头皮让人“斩”了。可不是吗,这回罗先生提起高铁上的经历就愈加郁闷。到餐车吃饭,还必须购买“餐车位”,也就是一杯88元的茶,否则,进不了餐车的门,你说气不气人!
餐车是为旅客提供用餐服务的免费场所,何时起,这餐车要收费了?且价格还不便宜,88元的一杯茶。原来,这列高铁将餐车变成了“茶座”,收取座位费。这真是“生财有道”,不过,这种行为并不符合列车管理规章制度,损坏了旅客的利益,更是一种见利忘客的行为。
这种行为源于一个字“利”。列车出于各种目的,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收入,打起了“餐车”的主意,借餐车收费来发财受益。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占地为王”的强盗行为,颇有些“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味道。这餐车是我所有,我有权如何使用,要想进餐车吃饭,就两个字:“买茶”。
列车员三番五次推销茶水,并不是这茶水多么清香,而是,这既是工作任务,又是收入的保证。这88元的茶水也就是,纸杯里倒上些开水,撒上一小撮不知名的茶叶。喝了这高价茶水的旅客,估计谁都会说出两个字:“坑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