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五统一”管理凤冈锌硒茶公共品牌

发布时间:2015-07-11    热度:

近日,凤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凤府办发[2015]70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凤府办发[2015]7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五统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凤冈锌硒茶”公共品牌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凤冈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维护“凤冈锌硒茶”证明商标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和《意见》中明确并规定,“凤冈锌硒茶”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以证明凤冈锌硒茶生产的地域环境和特定品质,凤冈县茶叶协会是“凤冈锌硒茶”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和持有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县人民政府委托并授权凤冈县茶协会对“凤冈锌硒茶”证明商标实施“五统一”管理,即生产标准统一(省级地方标准:DB52/T489-2015和DB52/T1003-2015)、包装风格统一、门店形象统一、宣传口径统一、标识管理统一;使用“凤冈锌硒茶”证明商标的企业和个人须按《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提出申请,经凤冈县茶叶协会审核批准许可后方能使用;获准使用的茶叶企业须接受县茶叶协会、农牧局、茶叶产业发展中心、市管局等单位按“凤冈锌硒茶”省级地方标准对生产、加工、包装、经营进行动态监测、监督,实施“质量标准和标识管理,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誉”档案制度,一次抽查不合格的,在相关媒体曝光,二次抽查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凤冈锌硒茶”的包装设计和印制必须由凤冈县茶叶协会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使用企业和个人凭协会委托书到招标印刷厂家统一印制;《意见》还明确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规定。

对“凤冈锌硒茶”公共品牌实施“五统一”管理,是规范“凤冈锌硒茶”生产、加工、经营秩序,纵深推进品牌建设,促进凤冈茶产业转型升级,维护“凤冈锌硒茶”公共品牌的声誉和确保凤冈县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