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销售茶叶无配料表被工商部门责令下架

发布时间:2015-01-13    热度:
    “茶叶外包装没有成分表和配料表,我们消费者怎么知道里面有没有添加东西呢?”临近春节,镇江市民臧先生花了1571元在镇江丹徒新城超市购买了铁观音韵味独特茶38袋,购买后发现茶叶外包装没有配料表,心里总觉得不放心。于是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工商部门为此根据食品安全法责令超市将该品牌茶叶下架,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理。

 
  目前,当地很多茶叶包装都没有配料表,不过很少有人计较,正因为如此,一些不法商贩便会动起歪脑筋。镇江丹徒的臧先生近日在超市购买了1571元38袋铁观音茶后,心中起了疑心,于是便向工商部门举报,希望能为更多的消费者维权。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同时,《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据此,茶叶外包装应该标明原料是茶叶鲜叶或者是茶叶嫩芽。

 
  但目前市场上仍有不少茶叶外包装上没有配料表,有些不法厂商会添加色素和香精。丹徒工商部门针对臧先生反映的情况对丹徒新城的超市进行了检查,并责令超市下架,接受下一步的处理。工商部门表示茶叶没有配料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茶叶生产厂家在茶叶包装上一定要标明茶叶生产的原料以及生产过程中所添加的配料,让消费者一目了然。生产和销售的茶叶不标明配料表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